农村金融分析:关于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

农村企业的出现,为繁荣农村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农村企业也对现代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的农村企业,从所有制看,主要是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从规模特征看,主要是中小企业;从行业分布看,主要是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有关的企业。综合多数研究者的分类,本文将农村企业分为资源型中小企业和龙头企业两类。

1.资源型中小企业

农村企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村小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资源依赖性的特点,即它们的生产经营主要围绕着当地资源的种类开展,包括资源性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它们的生产主要面向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性,由于企业规模小,市场信息不对称等,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风险。中小企业融资难,企业自有资金不多,导致这些企业的发展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当地资源不能有效地利用。总体来看,农村小企业的经营特性主要表现在产品不成熟,企业的管理和财务制度不规范,生产经营围绕农民的生活和农业的生产开展,受季节性影响比较大,缺乏风险防范机制,没有核心技术,融资条件不成熟等。农村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它们难以从商业性金融机构得到资金支持,资金来源主要靠内源融资和资金借贷,因而融资渠道较为狭窄。

2.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一些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农村物流企业等,这些企业的典型模式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以其特殊的产业连带效应和对农民增收的特殊影响力,被公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模式。一般来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它的产品特色非常明显,市场竞争力也比较强,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管理水平也较高,赢利能力非常好。这类企业生产扩张愿望强烈,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设备更新的资金需求量大,并且是较为健全的承贷主体,贷款风险较小,所以这些企业对各银行金融机构吸引力都非常大。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其他股份制银行, 他们都非常愿意来支持农村龙头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