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新探索

    我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即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形式是以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为主,民间非正规金融组织进行补充的二元模式。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要构成,而以民间借贷形式发展起来的乡村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

    农村金融二元结构现状

    (一)国家金融机构

    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而它们的性质分别是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性组织,可以说它们之间并不相互冲突,各自负责一个领域,推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不过这些机构很少与个体农民打交道,所以对于大多数偏远农村地区的农民来说,能够接触到的金融机构也就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这样的机构设置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农村地区而言,可谓比例失调、严重落后。

    (二)民间金融组织

    非正规的民间金融组织与正规的国家金融机构相比,没有模式化的规章制度这一独特优点,使得其具有了较强生命力。诸如亲戚、朋友间的借款,其主要依据是社会学上的亲情信用,基本不会涉及抵押和担保这两个正规金融市场才有的概念。对个体农民而言,亲朋间的借贷是一种成本低廉又简单易行的筹措资金方式。另外,对于农村民间金融作有效补充的还有自发的乡村金融组织,这些组织实行民用、民管的制度,并开创性地将农民个人储蓄和分期付款活动联系起来,切实有效地进行贷款业务,其优点是给予农户小额借款时消耗的交易成本低廉。

    (三)农村金融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

    我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仍将长期存在,究其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资金外流。

    在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大量资金外流到城市地区以及非农产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加之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不断缩减,即使是剩余分支机构也很难再独立行使贷款审批权,而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回收权等基本权利不能确保资金的有效回流。另外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用自身网点多、结算快的优势,虽然大量吸收存款,但却主要将吸收的存款上缴总局,并没有让资金真正回笼到农村地区,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缺口普遍较大。

    2.金融业务萎缩。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业务主要是传统的贷款,可是贷款种类相对城市地区又普遍较少,这不仅与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形成负相关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流失了潜在等优势客户。虽然这些金融业务的萎缩并不是金融机构的本意,而是由于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的落后、农村实用人才的欠缺、金融服务技术不完备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农村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耗费过长的时间、达到的业务效率普遍较低、与客户交流的困难较多等也从另一方面“赶跑了”客户,造成了本来就不丰富的金融业务。

    3.征信体系落后。

    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被公认为极其落后,除此之外还有农村社会信用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以及中介服务内容的不规范,这就很容易致使农村贷款风险难以控制。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过多地考虑自身前途和利益问题,而忽视经营管理过程中农户的真正需求。农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更是异常狭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缺口较大等,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农村组织体系的建立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以及行政干预的影响,导致信贷资金的质量不佳,再加上如今结构调整过程中许多中小企业的改制、破产造成逾期贷款的有增无减,资金力量较弱。此外,很多农村信用社存在职工职业素质低、专业理论知识不扎实、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欠缺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质量低下。

    农村金融二元结构的形成根源

   (一)庞大人口数量是二元金融结构产生的重要原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大陆地区的统计人口中,虽然近年来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多,造成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但是到 2013 年底,乡村人口数量依然保持在 6.296 亿的巨额数字上。

    (二)“三农”发展的滞后是二元金融结构产生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甚至停滞,进而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和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这些问题显现都把矛头指向了资金因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的短缺难以通过附加值不高的农产品种植收益来支持,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通过从事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来增加自身收入的同时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不足。

    拥有强大劳动力的农民不断离开农村,我国广大耕地就得不到及时耕种,留守在故乡的农民由于年龄、性别的弱势,即使仍然从事农业生产,但由于普遍的机械化水平不高,农业产量和质量得不到根本改善,农业发展再次滞后,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如此循环、陷入困境。因此对于解决农村资金问题的外部要求只有是尽快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让体系发挥力量促进农业发展(陈时兴,2006)。

    (三)客观制约因素

    考察我国具体国情可以发现,人口甚巨、资源匮乏、气候差异等多方面原因制约我国农业的发展,在这种环境条件下,农业相关产业同样受到牵制。农村环境保护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保障,不仅如此,农村环境保护还将是深化农村金融的重要前提,因为环境良好的地区能够在吸收金融投资机构上占有较大优势。

    在实际中改善农村环境需关注“三个重点”:即重点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现象;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农村环境的改善和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农村环境的根本改善还要落实在农民自身,政府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农民深感一个好的环境带来的利益,使其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重任。

    农村金融的未来发展

    (一)农业科技成为助推器

    机械化生产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正在逐渐形成规模,对于常规的农业机械,无论是农用大中型拖拉机数量还是农用排灌柴油机数量,近几年都在保持着较快增长。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机械化生产带来的效率增加远远高于他们付出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降低,迫使留守土地的农民通过借贷形式购买农业机械,间接推动了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进要求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的新素质被作为考核新农民的标准制定出来,对于遏制第一产业就业人数逐年下降的趋势有着现实意义,国家强化人才战略也能得到根本落实。这种科技方面的非直接投入要素一定会成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也会在大农业的发展中得到实现,而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也将使新型农民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宠儿。

    (二)农业保险的有效调节

    考察地方实际情况是推动农村金融深化的内在需要,适时地扩大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举措。要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建立与农村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保险模式也是针对我国现行农业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思方向,国家对于农业保险公司适当给予优惠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调动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可以间接地惠及千万农民。正在大中城市逐渐兴起的网络金融(也称电子金融),包括网上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也逐渐影响了新型农民,使他们形成潜在的市场。

    农业保险的推广相比于农村环境的改善以及科技的投入有着较好的发展温床,因为近年来受教育农民的普遍成长使得农民的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期望逐渐提高,主观因素已经具备,外部促进因素也就顺其自然了。此外,农村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些企业、组织的经营者与管理者由于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经济基础,对农业保险的接受力与购买力极强,客观的金融保险市场群体也形成了起来(李学春,2009)。

    (三)各级政府的积极政策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应因地制宜、因势不同,这是由各个地区的发展程度、人口构成、甚至是地形气候的显着差异造成的;而中央银行在营造农村金融外部环境上作出的努力更多的应该偏向宏观方面,主要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它不像政府政策具有针对性,也不比中央银行的监管具有法律效应,但却能成为农村金融良性发展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国家信用体系一旦建立起来,我国良好的农村金融外部环境会在经历政府支持、银行监管、国家信用三个阶段后最终营造而成(李巧莎,2009)。

    无论是直接的涉农保险措施,还是间接的科技投入与环境保护,国家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健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农村金融上作出的努力必将得到回报,庞大的农民群体能够受惠于政府的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也能高效的建立起来,农业在国民产业中的基础地位更加可以得到巩固与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