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自200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逢双年出版),主要介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市场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新政策和新做法。近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在延续以往风格和功能的同时,今年的报告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农村金融重大改革进展,包括区域性试点示范和整体推进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二是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特别是G20领导人杭州峰会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三是金融扶贫的政策与成效。
以下为《序》正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核心作用,始终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金融创新作为主攻方向。以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起点,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和政策支持,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健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促进“三农”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自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361.7%,九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8.8%。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万亿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28.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2%提高至26.5%。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也有较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渐显现。2007年至201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
亿元,参保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长到2.04亿户次,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亿亩,分别增长了7.1倍、3.1倍和6.5倍。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部署,以服务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扎实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升,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其中的改革措施和创新实践,主要包括:
在扶持政策方面,继续完善差异化的货币信贷政策。对主要涉农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适时适度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创新并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金融扶贫再贷款,结合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体系,不断增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的内生动力。截至2016年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2089亿元、537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抵押补充贷款20526亿元。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积极加大支持和整合力度,按照“大专项+工作清单”的模式,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各类金融支持“三农”的财税奖励资金。
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金融的改革目标。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推广到全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开展改革试点。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明确了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完成注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改革不断深化。在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涉农担保品范围明显拓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有序推进,信贷、担保、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之间的协同创新不断涌现。截至2016年末,232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县贷款余额140亿元。59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贷款余额126亿元。金融机构针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利、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发大型农机具、预期收益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和供应链融资服务。保险机构开发推出几百个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产品,已有31个省(市)启动或制订了价格保险试点方案,试点品种达到50多个。
在金融扶贫方面,突出了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创设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截至2016年末,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1127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多种金融扶贫方式方法。截至2016年末,全国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4878亿元,同比增长49%。
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选择河南省兰考县等地区开展普惠金融建设试点。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数字技术使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使用率快速增长,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已超过90%,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指标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健全,金融消费者素养明显提升。在中国的倡议和推动下,G20杭州峰会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等多项普惠金融成果。
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起步,农村信用和支付体系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发展。截至2016年末,全国累计为1.72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已有近9248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2.7万亿元。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无论是在覆盖面还是在深度上,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对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安徽小岗村有关农业农村工作讲话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坚持市场化发展和政策支持有机结合的基本取向,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为根本途径,加快健全开放包容、适度竞争、鼓励创新、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继续按照放宽准入、深化改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原则,促进农村金融适度竞争。加快农村信用社特别是省联社改革,提升农村信用社综合服务水平,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适度竞争中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二是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围绕提升农业供给质量的金融创新活动。健全各类产权要素平台,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为抓手,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强化对规模经营、绿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支持;创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中长期投融资机制。
三是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推动政策实施方式由选择性向功能性逐渐转型。综合考虑地区差异、金融风险以及健全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优化、细化正向激励措施,提升政策扶持的精准度。增加普适性、功能性、竞争性政策支持,加速转向“奖优奖业务”。
四是完善统计考核和绩效评价。一方面要解决统计范围过宽、缺乏与农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贷款数据等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明确与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等发展相适应的“农业”、“农村”、“农民”新概念,更好地反映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发挥好统计指标的考核和导向作用。
五是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防控农村金融风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健全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更多地利用互联网等电子信息平台,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帮助其实现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管理。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集资和各类违法金融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自2008年首次出版以来,每两年出版一次,以其权威性、资料性、实用性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欢迎。相信本次报告的出版,能够继续为宣传解释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总结和引导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希望有关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齐心协力,改革创新,为提升农业供给质量、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