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附全文)

日前,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的发展目标。

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大连将成为引领东北、影响全国的现代农业发展最具活力的先导区,成为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

在持续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面,《规划》指出,本市将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鼓励农村居民调整种养殖业结构,支持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产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农惠农转移支付政策,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到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

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

《规划》透露,本市将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区域布局、梯次推进的发展步骤,积极优化配置农业产业、土地和资金等资源,以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金普新区和旅顺口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打造北部、中部、南部和沿海四大农业核心片区。

大力实施“双百”创新工程,重点完善100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培育100个面积500亩优势特色产业园。到2020年末,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规划》强调,要做大做强水产养殖业。重点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50处,年新建人工鱼礁区10万亩,年增殖放流地域性优质水产苗种30亿尾(头)。

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观光休闲、文化传承、旅游增收等功能。扶持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新农庄、农家乐(渔家乐)发展,打造特色旅游村等休闲农业旅游产品,发展扩大休闲农业功能。

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发掘,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特色旅游乡镇、旅游专业村、农(渔)家乐、精品采摘园建设,乡村旅游年接待1000万人次以上,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

附:

大政办发〔2017〕1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点击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