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花椒产业发展的意见(附扶持政策)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花椒产业,凤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花椒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凤县发展花椒产业扶持政策,以充分发挥花椒产业对推动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

凤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花椒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花椒产业,充分发挥花椒产业对推动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花椒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花椒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不断扩大花椒种植规模,深化花椒产业链研发,加强花椒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凤县花椒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把凤县建成全省一流、全国闻名的花椒生产基地。

二、目标任务

以双石铺镇、凤州镇、红花铺镇、唐藏镇、河口镇、平木镇、留凤关镇七个花椒适生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花椒产业。从2018年到2020年,全县每年花椒低产改造不少于1万亩,每年新栽植花椒不少于2万亩。其中,双石铺镇、凤州镇、留凤关镇、河口镇、平木镇每镇每年新栽植花椒不少于3500亩;唐藏镇、红花铺镇每镇每年新栽植花椒不少于1500亩;黄牛铺镇、坪坎镇每镇每年新栽植花椒不少于500亩。留凤关镇和唐藏镇各建设1个百亩花椒育苗基地,年出圃大红袍花椒苗木400万株。到2020年底,全县花椒留存稳定在4500万株左右,有机、绿色、无公害花椒种植面积占比达到100%,标准化花椒生产优势示范区形成一定规模。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各镇要按照全县花椒产业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打破村组界线,因地制宜规划示范园和花椒产业发展基地,确保顺利完成发展目标。

(二)推进产业基地建设。一是建设花椒示范园。每镇每年要建成百亩花椒示范园2个,三年内七个重点镇每镇建成千亩花椒示范园1个。全县建成省级现代花椒示范园2个、市级花椒示范园5个、县级花椒专业生产村30个,建设育苗基地2个。二是加强新建园管理。开展栽植技术培训,每月发布椒园管理技术要点,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提升椒园管理水平,奠定丰产基础。三是实施成龄园提质增效工程。严格按照《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标准化丰产技术》要求,对成龄园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花椒产量。

(三)健全产业服务体系。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凤县花椒试验示范站,开展花椒栽植试验,研发推广适合本地栽植的优良品种和实用丰产技术,提升花椒产业的科技含量。扎实开展花椒实用技术培训,全县每年培训椒农3000人次以上,培养技术骨干200人左右。培养一批高层次花椒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骨干,提升椒农职业化程度。二是推进集约化管理。积极争取农机具补贴项目,引进推广小型喷药机、割草机、施肥机等实用农业机械,降低椒园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三是建设花椒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花椒产业信息库,适时向椒农发送病虫害防治、实用管理技术、市场销售行情等信息。建立霜冻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准确发布霜冻灾害预警信息,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

(四)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县境内农业龙头企业研发花椒系列产品,加大对雨润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鼎宇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凤县花椒试验示范站和花椒芽菜研发中心技术优势,围绕花椒食用、医药、化工、保健等方面,开发花椒新鲜芽菜、芽菜辣酱、芽菜料包、花椒油、花椒茶等系列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效益。发展专兼营花椒产品批发销售门店,开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销售,实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

(五)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实施品牌提升战略,发挥我县大红袍花椒产品优势,充分运用“中国花椒之乡”、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陕西省名牌产品等称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销,擦亮凤县大红袍花椒品牌。依托西洽会、农高会、西交会、“一带一路”文化节等展会,积极对外展示我县花椒系列产品,提高产品影响力。支持县境内龙头企业使用凤县大红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陕西省名牌产品标识,树立产地形象和品牌形象。

(六)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在花椒生产适生区发展花椒专业合作社,每个重点镇发展1-2个花椒生产专业合作社并进行扶持,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提高花椒栽植、生产、贮运和营销组织化程度,实行统一技术生产、统一物资配送、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分级包装、统一价格销售,提高整体竞争力,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县花椒果业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供销联社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发展花椒产业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由分管花椒果业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花椒果业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供销联社、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花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花椒果业局,由县花椒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从2018年到2020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花椒发展专项基金,用于花椒育苗、建园、研究推广等,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花椒种植大户、示范园、深加工企业、品牌建设等的政策扶持,增强发展花椒产业的积极性。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招商引资等形式,大力宣传推介花椒产业项目,广泛吸纳民间资本,促进花椒产业发展壮大。

(三)强化技术保障。发挥花椒试验示范站、花椒专家大院、科研院校等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推广体系,成立科研小组,开展花椒产业相关课题研究,解决生产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组织专家、业务骨干组成技术服务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调动农民发展花椒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花椒优良品种培育、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动全县花椒产业科学化、标准化发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花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镇花椒建园、低产园改造、苗木繁育等工作的日常督查检查,确保各项计划任务按时完成,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县政府将花椒产业发展纳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管理,重点考核各镇花椒示范园建设、椒园管理及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扶持的依据。

附件:凤县发展花椒产业扶持政策

凤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附件

凤县发展花椒产业扶持政策

1.对连片新栽植花椒2亩以上的,成活率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种苗费120元(贫困户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通过流转土地、弃耕地新建集中连片花椒标准化示范园,流转期限三年以上,检查验收合格后,在享受每亩120元种苗费补贴基础上,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土地流转费 (留转贫困户土地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土地留转费)。

3.对5亩以上低产园进行提升改造的,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00元(贫困户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4.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省级花椒示范园或示范基地,获得省级现代农业花椒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企业或合作社享受省级园区专项资金支持,获得市级示范园(区)的享受市级专项支持资金20万元。

5.鼓励涉椒经营性企业使用“凤县大红袍”著名商标。对使用商标年加工包装花椒一吨以上的企业,每吨补助500元宣传包装费,扩大凤县大红袍花椒的品牌影响力。

6.对2亩以上花椒育苗户(亩产椒苗不得高于2万株),每亩补助200元。

7.农户或花椒专业合作社购买花椒烘干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8.花椒种植户参加花椒灾害保险的,每亩补助40元。

9. 新建花椒园在前三年内,在地内套种中药材等低杆经济作物的,按照种植中药材补助政策予以补助。

10.每年划拨花椒产业试验示范研究推广经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