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的“食品安全城市群”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社会治理“四轮驱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保持全国领先位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一、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继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底线。充分发挥五峰自治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宜都、枝江、当阳、夷陵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县积极开展“双安双创”,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状况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满意的“双安双创”示范样板。持续推进“餐桌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农贸市场、放心食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商场(超市)、“四好”(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性为好、食品质量好)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在全市新建1000家“阳光厨房”。继续开展旅游食品安全廊道和“五心”(质量安心、价格放心、味道开心、环境舒心、经营用心)旅游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提升旅游景区沿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国家或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
二、深化监管改革。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43号)要求,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指导、技术培训、督导巡查。
三、开展“放心肉菜”示范创建。在全市大中型商店、超市组织开展“放心菜”、“放心肉”示范店、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建立肉菜流通追溯查询系统,构建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放心消费、企业提质增效的“肉菜”流通与消费格局。把建设“放心菜”、“放心肉”示范店、示范超市纳入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考评,力争在全市创建150家“放心菜”、“放心肉”示范店、示范超市。
四、强化源头防控。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推行废旧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净化产地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全面铺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探索实施电子处方单制度,扎实推进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现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零增长”。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完善标准化菜园、茶园、果园、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力争“菜篮子”规模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发展,总量规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实施“运输登记承诺卡”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互认互信衔接机制。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豆芽菜生产环节、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柑橘打蜡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非法收购、贩运、屠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案件查处率100%,举报受理率100%,全年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98%以上,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行机制。
五、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行主体备案和“二维码”扫描交易制度,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食品追溯管理子系统与“智慧食药监”平台互连对接。指导各地开展智慧食药监食品追溯系统的宣传、培训及推广运用,重点督促乳制品、白酒、植物油食品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食品批发户(含批发兼零售)、大型商场、超市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继续推广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对6大流通子节点肉类蔬菜溯源体系进行运行维护。
六、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合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创建,加强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的规范化建设及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实验室的建设,及时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分析,有效完成各项监测计划。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针对社会热点事件中暴露的食品安全误区误解,及时开展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全年抽检农业投入品100批次以上。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及“三品一标”农产品抽检,全市抽检农产品10万批次以上,其中市本级2000批次(含定量检测800批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面落实4份/千人食品抽检任务。突出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肉类、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及生产加工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项目,实行重点抽检。提高抽检靶向性,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有效组织核查处置工作,确保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到位”,核查任务完成率和信息公开率达100%。每月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活动,配备功能齐全的快速检测设备,各监管所按照600批次/年要求,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八、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检查标准化、痕迹化、信息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完成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合理确定每家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照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结合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检测、舆情监测、网格上报、外地协查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并完善“三安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主体责任人的惩罚力度、震慑强度。
九、整治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单品治理”,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豆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针对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微生物超标、食品塑化剂等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击走私粮食、肉及肉制品、奶粉等专项整治行动。
十、治理薄弱环节。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十必须、五禁止”要求,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在学校、超市建立阳光操作平台,实行统一配送制度。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加大对农村聚餐的规范管理和现场指导,严格农村厨师登记造册备案管理。巩固“三小”整规工作成果,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抓好食品工业园(小作坊)项目、夜市集中区项目建设,餐厨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再创建200家市级放心早餐示范店,放心早餐进校园达到90%。
十一、消除监管盲区。规范全市托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其供养对象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规范全市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母婴饮食安全。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调研,出台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筑牢建筑工人的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管档案。
十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对重点领域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宜办发〔2016〕40号)要求,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职责,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力的,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和我市有关食品安全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十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企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加强诚信品牌宣传,激励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曝光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形成正面引导、反面惩戒的舆论导向。
十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十个一”为标准,着力抓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加快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60%以上。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把基层干部培训作为优化队伍知识结构的重要抓手,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行定岗分级,加快构建检查员队伍向专业化发展的人才机制。
十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制定《餐饮环节未分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程》,规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
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智慧食药监系统,确保各子系统全部投入运行,监管用户达到95%。开展“智慧食药监”系统(二期)建设,组建食药监应急指挥中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格化管理、应急管理系统资源进行整合。加强与省食药信息化平台对接,抓好日常监督、执法处罚、监督抽检等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用,切实落实“机器换人”,弥补监管力量不足。探索应用大数据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信息支持,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现代化监管水平。
十七、强化法治建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知晓率。完善权力清单、风险清单、检查事项清单等依法监管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支持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十八、推进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大中型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和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食品主渠道供应保障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优化产品结构,使食品供给数量、品种和质量安全契合消费者的需要,继续打造一批特色食品品牌。
十九、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建立市、县宣传联络员队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在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人群集聚场所安装食品安全公众查询终端(智能查询机),方便和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举报违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百千万”系列活动,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以展会形式集中展示,进一步交流经验、督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使食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城同创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