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开展水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稻保险保费30元/亩

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自2017年起,山东省在全省开展水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水稻保险保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费率4.62%。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在地方自愿开展并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对设区市按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确定补贴资金分担比例,对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15%,市县级财政承担30%;对中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25%,市县级财政承担20%;对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35%,市县级财政承担10%。

同时,对东部地区的荣成、高青、利津、垦利、沂源等5县(市),按照中部地区补贴政策执行,其余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及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西部地区补贴政策执行。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农业保险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较高,要实现农业保险业务的财务平衡,保险费率会很高,靠农民自身难以承担。因此,需要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帮助农民支付保费,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使保费达到保险公司和农民都能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