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南阳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王月莹作客南阳市财政局值班节目,就听众所关注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问题进行解答。
为何今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各地不一样?
答:按照国家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在各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以各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哪种情形不能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答: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农业设施用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南水北调、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产业聚集区等国家合法征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予补贴。
不再补贴范围的农业设施用地如何界定?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农业设施用地的范围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这些农用地,经营者在建设之前已与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了用地协议,并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农户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答: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今年兑付采取何种方式?
答:今年补贴资金的兑付仍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兑付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