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为什么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就是由于同样的需求,一群人聚集起来,共同去做一件事。由于合作,人多力量大,可以做比-个人单打独斗时更大的事,也更容易把事情做好。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增收困难i要改变这种状况,扩大生产经经营规模,是通常的选择。但是,家家户户都要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发展生产,显然不现实。因此,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采购价格, 更方便地获得技本服务,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这也就是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原因所在。
归纳起来农民参加合作社有以下几个好处:
(1)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
(2)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
(3)便于农民更直接有效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4)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
现在,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部法律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的五项条件:
①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②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③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④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⑤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后,即获得了法律认可的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地位,从而具备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在日常运行中,依法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财产(如申请自己的字号、商标或者专利)、从事经济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订立合同)、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并且可以依法享受国家对合作社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