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大规模租赁农地“非粮化”、“非农化”,曲靖市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8项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工商资本行为。以下是制度详细内容:
(一)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不仅挤占了农民的发展空间,而且相应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要设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准入限制条件。(1)审查内容。一是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二是对经营项目进行审核。三是对土地流转等工作进行审核。四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审核。(2)审查主体。(3)审查方式。(4)审查审核要求。
(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备案事项应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农地租赁合同、农地使用情况等内容,对超控标准或整村整组流转的要重点备案。
(三)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鉴证制度。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应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中心体系公开进行,强化管理,确保规范运行。
(四)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保护制度。租地企业要严格履行养护耕地、保护农田基础设施的责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严格按照合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
(五)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用途监管制度。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建旅游度假村、私人会所、挖鱼塘等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毁坏农田基础设施。
(六)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租金预付制度。租地企业合同签订生效10日内,缴纳全年土地流转预付租金,并明确今后如何缴纳、如何浮动租金等事项。
(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到期退出制度。对擅自转租的,弃耕撂荒超过一年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无法抗拒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的,可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出。
(八)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违规惩戒制度。对失信租地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擅自改变用途、破坏、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