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辰区将对60596户居民实施散煤改清洁能源取暖,那么今年具体的天津北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3大改造方式
1、“煤改电”;
2、“煤改气”;
3、腾迁、拆迁、清理无人户或利用现有电暖器、空调等其他方式。
补助支持政策
1、“煤改电”工程
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
方式一:安装蓄能式电暖器或直热式电暖器。
取暖设备最高投入1200元/台,住户计量表(含表计下口第一开关)至取暖设备以及户内电力线路改造费用最高投入3000元/户,由区财政负担。
方式二:安装空气源热泵的。
取暖设备购置及安装,最高投入29000元/户,住户计量表(含表计下口第一开关)至取暖设备以及户内电力线路改造费用最高投入3000元/户,由区财政负担。室内暖气管及暖气片由用户自行承担。
日常运行费用
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同时,可在每日21时至次日6时享受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给予采暖期住户用电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此外,每户每年保供炊事用液化石油气8罐(15公斤/罐),每罐补贴50元,由区财政负担。补贴期限暂定3年。
2、“煤改气”工程
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
户内取暖设施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最高投入6200元/户,每户发放户内取暖用暖气片补贴1500元,由区财政负担。为确保环保达标,燃气壁挂炉氮氧化物排放应低于100毫克/千瓦·时。
日常运行费用
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采用LNG、CNG供气的,依据国际市场当期价格,经成本监审,超出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部分据实给予供气企业补贴;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不具备燃气管网敷设条件、采用罐装气采暖的,补贴费用参照执行。补贴期限暂定3年。
3、通过拆迁、腾迁实现清洁取暖奖励政策
在2017年10月底前拆迁或腾迁并不在使用散煤取暖的现有居民散煤用户,给予“冬季租房及取暖补贴”10000元/户,由区、镇(街)财政按7:3比例负担。拆迁、腾迁居民生活散煤用户要与村居、镇街签订三方协议。
4、煤改其他清洁能源
鼓励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燃气分布式能源取暖。通过太阳能电辅热和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取暖的住户,执行“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5、运行补贴资金发放
“煤改电”的运行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市、区两级补贴资金,将补贴款拨付至预算单位区建委和区农委,由区建委和区农委会同供电公司核准各户采暖季所用电量及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电力公司,由电力公司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户的电卡中。
“煤改电”生活用液化石油气和“煤改气”的运行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根据区农委和区建委的预算安排拨付预算资金,由区农委、区建委会同燃气公司核准各户用气量及资金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各镇街,由各镇街负责发放。
另外, 已实现清洁取暖的住户,享受同等的运行补贴政策。
涉及“一户多宅”或“一宅多户”的,原则上按照宅基地、产权证“一户一表”确户,并由村居、镇街逐级确认。
“一户多宅”,凡认定确实有人居住,给予安装,经认定后,可享受补贴政策。
“一宅多户’,已进行户籍分离(提供户口本),且供电部门给予安装电表情况下按照分户实际情况,给予安装,享受补贴政策。
“煤改气”用户安装气表,分户的需提供户口本。住宅面积加大,采暖面积大于设备取暖所承载的面积,在安装1台设备的基础上,按照采暖面积增加相应设备的安装,享受补贴政策,“煤改电”住户,电表可承担增加负荷的情况下,可增加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