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创业者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农业创业者需要学会在签订合同中识别合同中的问题,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学会通过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根据调查,绝大多数创业者需要签订以下合同:

(一)租赁合同

绝大多数创业者需要租用土地、房屋,有些创业者还需要租赁部分设备,车辆。而租赁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时间较长,对创业成败的影响很大。

如,有的创业者签订的租赁场地合同规定的租期很短,合同到期后,对方可以提高租金。此时,企业搬迁损失很大,不搬负担加大,陷入两难的境地。也有的创业者在租用农田后又进行了改造,由于合同规定的租期短,农田改造刚刚见到成效,合同就到期了,此时出租方既可以提高租金,又可以回收土地,而创业者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创业又有前景不确定的特点,如果将租期定得很长,一旦创业不利或创业后发展较快,都需要对场地、场所等进行调整。此时,过长的租期会使创业者处于两难的位置,也不利于创业。

(二)购销合同

所有的创业者都会签订购销合同。创业的生产型企业所需要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设备等需要购买,有些设备还需要定制,完成这些需要与销售方或生产方签订采购合同。创业期间,企业常常委托批发商、超市、代理商组织销售,这些工作也要签订合同。部分老企业由于有长期业务关系,可以通过口头协议完成交易,而创业企业在市场上缺少这种关系和信任,产品的销售多需要签订销售合同。

(三)用工合同

多数农民创业企业中的员工虽然少,但根据国家规定,对所招收的员工也需要签订用工合同。签订用工合同既是对企业的一种约束,使企业有了义务,有了压力,同时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约束和保障。从企业发展的实际可以看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通过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感到自己的利益有保障,有利于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四)技术合同

技术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提高竞争能力的关键因素。对于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来说,需要有关部门为其提供科技服务,需要购买相关技术,需要与有关企业或单位签订科技服务、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等合同。通过这类合同,可以发挥科技单位的作用,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在市场上取得更为有利的位置。

(五)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中有销售代理、委托代理、广告代理等。诸多小盆在创业中采用代理方式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就要通过代理- 明确双方的权利、业务和责任。同时,也有大量的小企业通过委代理的方式等,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甚至世界各地。有大量的创业小企业将内部事务交有关代理机构负责处理,如目前就有不少小企业将企业的会计业务甚至部分办公业务交有关司办理。这样不但减少了开支,而且也能保证业务的专业水平,在这些事务中,有不少需要签订服务代理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创业企业还经常需要签订运输合同、工程合同、仓储合同、承包合同、保险合同、外贸合同等;可以说,合同涉及企业对外业务的各个方面,签订合同是创业者处理相关业务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