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

“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是适宜家庭农场发展一种较好的模式选择,它能够把龙头企业的市场优势及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可以兼顾农户及龙头企业双方的利益,同时借助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提升家庭农场在市场中的地位。目前,这种模式普遍存在,在专业合作社较弱、缺乏加工能力的条件下,可以选用这样模式,将家庭农场有效组织起来,构建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组织体系,实现多赢的效果。

四川新希望集团就在进行类似的组织创新,他们扩展“公司+合作组织+农场主+农户”模式,变成了“农业服务员”,一是为农业组织服务,帮助家庭农场发展,并组建更多的农业合作社,二是努力成为提供技术、金融、加工生产和市场等各种农业服务的综合服务商。

案例分析:

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打造田娘农村

江苏常熟市古里镇坞坵村,在当地的第一个家庭农场——田娘公司的粮田示范种植基地,农户徐建华正在自家地里忙活。他告诉记者,自从和田娘公司合作,就经常参加组织的培训。

徐建华是当地的种粮大户,拥有240多亩农田。他与田娘农场的关系并不是隶属,而是合作,这正是田娘农场的一大特点。田娘农场共有6800亩土地,除了自己从农户手里流转并经营的2050亩外,还为其余约4800亩的家庭农场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并统一打着“田娘”的品牌进行销售。可以这样说,只要由田娘农场参与服务,通过“公司+家庭农场”模式耕作,并通过田娘公司销售产品的地块,都被称作田娘农场。

徐建华说,与以前自己耕作最大的区别,就是与田娘农场合作之后能够得到细致的培训和服务,出力少了,回报却大了。

徐建华:“田娘提供我们优质的种子,我们提供30%的面积给它。它需要什么品种,我们帮他种什么品种。最大的好处就是比常规要收入高,一年每亩地要多收150元。卖粮食的时候也方便,省工又节本。”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田娘公司定期对家庭农场开展教育培训,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营销。去年,田娘公司销售的系列大米实现销售总收入2100多万元,比常规大米增收600多万元。家庭农场户均净收入超过8万元,土地规模化经营成效显著。看着眼前的一切,田娘公司董事长高健浩颇有感触。

高健浩:“怎样来实实在在带好我们周边地区的一些家庭农场,要比原来的收入增加。我们赚什么钱,我们主要是赚品牌,他们种的好的,我们走向市场。农场来看主要赚服务的钱。你服务好了以后,老百姓就会叫你服务的,符合我们苏南地区的模式。”

在田娘农场总经理王强的眼里,国家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轮廓已经清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模式,将面临着很大的发展机遇。

王强:“其中包括有三个主体。一个是龙头企业,我们田娘公司,还有就是合作社,包括有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一系列的合作社,它是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还有一个主体就是家庭农场,也就是我们以前说的大户。他通过承包租赁,经营一定规模的农田,现在大概我们这边平均的话就是100多亩一户人家,以家庭为主进行经营。这样的三个主体,形成了我们田娘农场的合作经营的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徐小青认为,田娘农场的这种做法,正是中央政策在基层的探路。

徐小青:“经营体系,既然是个体系,除了各种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之外,他也包括社会化的多种形式,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这也是经营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过去单家独户,现在有条件劳动力转移出去了,土地流转可以扩大一点经营规模,适度的规模经营,这是一种,家庭农场,大户啊,还有一类我可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社提供服务,再有就是企业经营的,企业经营就是说企业跟农户或者企业和合作社,来合作的经营,或者是企业加农户,或者是订单这种方式,这些都属于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形式。基本上,我们未来现代农业的形态就是比较健全的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加上家庭农场这种适度的经营方式构成现代农业的一个基本形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田娘农场这种“中国式”的家庭农场模式,整合土地,规模种植,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郑风田:“要实行统一的收,统一的种,有相对应的农技服务,农民就不会抛荒了。要统一的用社会化服务,像日本韩国就是这样,农民种好的东西,公司上门把你的东西拿走,卖掉再给你钱。实际上无论家庭农场或者是原来的家庭经营或者是种粮大户,社会化服务都是舍不了的,而且异常重要,所以这一块以后有很大的增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