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女性化”的趋势越来越突出,大批农村妇女迈入创业的大潮中,却面临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大学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都有相应的政策优惠,那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有优惠政策吗,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早在2011年,财政部等多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适当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扩大申请渠道等方式,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农村妇女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按照《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不含东部七省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逾期不贴息。东部七省市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全国各地根据该《通知》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贴息优惠政策。如江苏徐州市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对符合促进就业工作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各地区对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也略有差异,申请者需根据所在区域的政策规定来申请。如徐州市要求是全市城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妇女。
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最高可贷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微利项目每人最高可贷10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
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如何办理
农村妇女自愿申请—当地妇联审核推荐—财政部门审核贴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担保—商业银行审核放贷。(农村贷款户需村委会介绍信)
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贷款证或惠农卡、村委会介绍信、贷款申请表(乡镇领取)。从事第三产业的除上述所需资料以外,并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