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雇工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家庭农场的正常营运不仅需要雄厚的资金、适度的土地规模和优秀的经营人才,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据统计,201 1年全国乡村人口数为6.565 6亿人,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仅为2.6594亿人,占乡村人口数的40.5%。非农人口的增加给土地流转带来可能,土地流转形成了家庭农场规模扩大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都需要雇用一定量的常年农工和大量的短期农工,规模越大则雇用农工数量越多。农业部的一项统计显示,当前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比如,东部沿海的省、市、区从事农业的人口比较少, 家庭农场的规模比较大。据对浙江省13市(县、区)136个家庭农场的典型调查,平均每个家庭农场雇用常年农工4.72人、短期农工50.21人。家庭农场用工问题将成为影响家庭农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家庭农场在用工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1.招工难,且来源不稳定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企业,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家庭农场招工越来越困难。而且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流动频繁,产生雇工群体的不稳定性,无形中增加了家庭农场雇工成本。

2.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涨

近年来,由于受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家庭农场雇用工人的工资不断攀升。东部地区家庭农场雇用的短期女性老年劳动力的日工资在90—100元之间,短期男性老年劳动力的日工资在120~150元,长期雇用的人工月工资在2 500—3 000元。劳动力成本的大幅度提升,导致家庭农场的利润空间变小,影响了家庭农场的效益提高,也影响了家庭农场的规模扩张。

3.雇工的素质较低

目前留守在广大农村的劳动力大多为老年人,因此,家庭农场在用工上已经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只能雇用年迈体弱的老年劳动力。这些雇工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农业新技术和新技能的能力比较薄弱,无疑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可以用“机器换人”的办法解决家庭农场的用工问题,但现实条件尚未具备。据调查,目前,除经营水稻的家庭农场可全程采用机械化作业外,水果、蔬菜等生产生鲜产品的家庭农场I 普遍难以采用机械装备进行生产活动。若不能尽快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

家庭农场用工难的问题将会更加凸显。

4.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更为复杂

这主要表现为家庭农场用工形式和就业人员来源更为多样。家庭农场用工形式既包括全日制员工,也包括季节工、小时工等,就业人员除了当地农民,还包括相当部分实习学生、下岗再就业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 这些人员体现出更多的临时性、灵活性用工的特征。相当多的家庭农场聘用的人员大多为附近的农民。他们“穿起制服是农场工人,回家当农民种地”,“闲时上班,忙时务农”,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用工特征。不同的来源也使劳资关系更为复杂。这其中,既有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关系,也有暂时尚未明确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其他雇用关系。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处理起来难度将更大。

5.工作和休息时间等劳动法规定不明确且执行比较随意

家庭农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具有自身特性,工作时间非常灵活,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界限比较模糊。在播种收秋时节,更是加班加点,连日不休。对于家庭成员而言,灵活的工作时间毫无问题。但是,对于雇工来讲,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来看,员工超时劳动已经违反劳动法。劳动保护特别是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落实较差。女职工在经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其劳动权益的保护较少。

6.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

家庭农场用工形式和就业人员来源多样,雇用的长期工中农民有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实习学生没有保险,部分地区有实习保险;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享受城镇职工保险等,所以家庭农场的大多数都未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但是,如果将家庭农场作为中小企业对待的话,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少,给家庭农场经营带来非常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