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如何进行“农超对接” ?

在新型农产品市场中,超市是一个非常具有潜力的市场渠道,这就是我们所讲的“农超对接”。在发达国家,农产品通过超市的销售比例超过70%。

2008年12月,商务部推行了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即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200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展农超对接”。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超市开始采用“农超对接”的采购模式。 2007年,我国仅有9家超市参加农超对接,到2011年已有2000多家超市采纳这种模式,有14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同超市建立直销关系。 以超市为代表的商业业态,代表着市场经济先进的发展方向。我们的农业要现代化,就必须融入现代商业,实现真正的对接。但是,好事不一定好办,超市经营农产品,家庭农场如何进行“农超对接” ?下面几条是非常必要的条件。 

一是必须上规模、品种全。如果规模很小、品种单一,超市卖两天没了,或者总卖一个品种怎么行,那就把上门的客人赶跑了。 

二是上标准、上质量。超市卖东西,讲究的标准,不能一次一个样,每次不一样,必须有标准,而且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始终如一。这方面,基本的国家标准已经做出了规定,就是“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在标准质量上,从选品种到使用化肥农药,从采摘分级到包装贮运,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了,一定要有标准化规范化运作,这样才能符合超市的要求。除了“三品一标”,还要建立企业标准,比如产品分级标准(大小、颜色、允许瑕疵、成熟度)、包装规范等。 

三是最好有农场自己的品牌。“农超对接”进入超市不是一劳永逸,在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实现“农超对接”后,品牌竞争又将成为竞争的主要着力点。甚至还可以引进超市向农业产业上游投资,比如将田间发展成为超市自有品牌产品的直供基地。一方面超市有了自己的稳定的供货基地, 另一方面又可以找到稳定的市场。 

超市一般倾向于与大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合作,因为中国农业生产环节仍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为主,组织化水平较低,其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的产品。 “农超对接”不仅需要生产的规模化以保证超市无断档脱销,还要实现标准化以满足门店销售的要求。目前,实行“农超对接”的超市大都与有生产基地的合作社联营,以此保证蔬菜的品质和稳定的供应。“农超对接” 从根本上解决的是一家一户分散的生产如何与越来越占主流的现代化商业流通业态相结合的问题,如果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小,产量和品种有限, 产品质量标准参差不齐,管理理念和水平低,与超市的要求不在一个层级上。不“对等”如何谈到能“对接”,所以在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不是一方对一方的怜悯,只有对等互利的合作才能持久。 

因此,家庭农场要进入包括超市在内的现代市场,必须扩大规模,有条件的地方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打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