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7月,全国注册合作社数量已达到192.1万家。对于想要办合作社的人来说,了解其经营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来介绍4种可行的经营模式,希望能给您一个参考。
1、“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合作社
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义的合作社一般模式,合作社作为一种服务组织存在,为入社的农户提供统一服务,比如提供统一的种子、化肥、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等服务,入社农户需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股金或者入社费,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种种服务。
这种类型的合作社需要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有专业的业务运营团队。但是这种合作社一般比较松散,社员与合作社关系也不紧密。
2、土地托管型合作社
土地托管型合作社也被称为“土地托儿所”,农民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合作社从种到收全程“托管”服务,按亩收取服务费,所得收成全部归被托管的农民所有。
土地托管很好的解决了平原地区农民外出打工后无人种地的需求,合作社利用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通过统一集中采购农资降低生产成本,防治假农资坑农害农,自己赚取服务费和服务成本之间的差额。
3、股份制合作社
目前存在的股份合作社包含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济股份合作社等多种类型,股份制合作社是一种更高形式的合作模式,到年底扣除经营成本和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给所有入股的农民分红。
农民将土地折成股份入股到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统一规划、科学经营,发展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高附加值的产业。
4、其他类型合作社
还有资金互助社、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经营模式,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不会变的。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合作社的具体形态也在不断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