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户怎么获得创业资金?附扶贫担保贷款申请指南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是专门针对农村贫困户的再就业创业脱贫的一项贷款政策,那么农村贫困户怎么获得创业资金?下面是扶贫担保贷款申请指南,希望能给到大家一个参考。

一、贷款条件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各级扶贫办建档立卡且有创业愿望的农村贫困户中的家庭成员,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之间,女18-50周岁之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所进行了失业登记;

3、有创业或居家就业项目,具有到期偿还债务能力;

4、诚实守信,无银行信用不良记录,自愿申请。

二、贷款用途

此项贷款只能用于贷款人自主创业或居家就业的资金需求。

三、贷款政策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信誉良好、还款及时的,可申请再次贷款,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2年内无需缴纳利息,超过2年的,只担保不贴息。

四、受理机构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五、申请材料

①《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②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创业或居家就业项目证明(创业项目证明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它证明;居家就业项目证明是指借款人居住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六、贷款流程

1、申请登记。借款人到创业(或居家就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索取《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该所。人社所对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进行初筛登记和确认盖章,报县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进行资格认定。

2、资格认定。县失业保险处与县扶贫部门会商,对借款人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身份进行认定,并由县扶贫部门盖章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失业保险处将《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转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县担保中心)。

3、调查和评审。县担保中心收到《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及时通知借款人补充相关资料;材料齐全的,县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进行联合调查和评审,对借款人的身份认定、信誉情况、贷款用途等进行科学评估,拟定担保和贷款意见。

4、担保和放贷。对拟发放的贷款,由县担保中心履行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按规定手续放款。

七、贷款担保

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

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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