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可以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多可能

近日,从农业部国际合作司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先后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农业双边合作机制,在传统合作基础上,正大力拓展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农业合作。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农业对外合作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显著。除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农业合作外,与联合国粮农机构的合作也不断深化,例如向粮农组织捐赠的南南合作信托基金累计已达8000万美元,有力推动了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技术合作;与二十国集团的农业合作也因今年成功举办二十国农业部长会议而迈上了新台阶,发出了中国声音,打下了中国烙印;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援建了270多个农业项目,对外派遣农业技术专家超过2000人,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境外从事农业生产等领域活动的企业1000多家,累计对外农业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00亿美元,为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提高企业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876亿美元,我国已成农产品贸易大国,对全球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加快加深农业对外合作,是我国全面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效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等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农业转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有力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推进新时期的农业对外合作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11月,国务院对推动农业对外合作作出了重大机制性安排,批准由农业部牵头建立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4月,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第一次系统构建了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外交、外经贸、投资等政策框架体系;最近在《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又编制完成《农业对外合作规划(2016-2020年)》,对发展的目标、重点、布局、举措等进行了部署。

面对艰巨的农业对外合作任务,农业部要把农业对外合作放在国家总体对外开放战略中来认识和谋划。要突出企业主体,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不断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实现互利共赢;要突出园区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突出规则保障,增强参与国际粮农治理的话语权;突出服务支撑,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