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费扶贫政策是怎样?这10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消费扶贫

开展消费扶贫,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近日,省扶贫办、省网信办、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10部门联合发文,决定通过建立扶贫产品认定机制,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实现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大力开展消费扶贫。我省要求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和驻村帮扶成果的重要举措,号召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线上,依托国家“扶贫832”、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电商扶贫小店等各类电商、新媒体、资讯平台推广销售扶贫产品。线下,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等,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活动。动员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会会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发放节日慰问品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创建湖南(长沙)消费扶贫示范中心,组织51个贫困县扶贫产品入驻,建立51个消费扶贫生活馆,通过“一县一品一周”等活动,组织社会各界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开展消费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