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什么时候召开?附召开时间及主要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即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那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什么时候召开呢?为大家整理召开时间及主要议程要点梳理如下:

一、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什么时候召开?

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于5月21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5月27日下午闭幕,会期比原计划缩短了4天半。

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主要议程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民法典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审议通过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报告。

本次大会期间,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都做了相应的压减。将安排开幕会、闭幕会以及两次大会发言,其中一次以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安排6次小组会议。开幕会、闭幕会将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旁听。

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和会期安排,大会对媒体采访作出适当调整,邀请少部分在京中外记者到人民大会堂现场采访;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安排3场“委员通道”采访活动;小组会议不安排集中采访。欢迎中外记者朋友运用网络、视频、书面等方式采访,各委员驻地均设立网络视频采访室。全国政协官网新闻中心将及时发布会议安排、主要文件和资料。政协大会新闻组和驻地新闻联络员将积极为中外记者采访提供服务,提供便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2.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确定郭卫民为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和新闻发言人名单,确定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郭卫民为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2019年12月28日据新华社消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2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研究了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 

2020年2月2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推迟召开。 

2020年4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1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5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