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良:建议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营造林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陈良表示,他今年拟提交一份《关于加强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的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营造林。

陈良表示,截止2019年底,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已全部如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使其主要职能由林业生产经营转变为保护建设,承担着造林绿化、森林草原防火、防沙治沙、保护天然林及国家公益林管护等任务。

在陈良看来,在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严控举债、化解金融风险、减税降费政策的大背景下,部分地区各级财政的财力都严重不足,新增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费用,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压力。

陈良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适当增加地方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或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保工程费、停伐补贴等专项资金列入地方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专门用于保障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经费。

此外,陈良还表示,因国有林场财力不足,营造林能力差,引进社会资本在国有林场内造林是一种发展方向。但是因林场是一个林权证,私人承包造林不能办理林权证,只有有限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在融资贷款和变现上存在一定障碍,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造林积极性。

为此,陈良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营造林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林场与第三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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