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社会百科全书-民法典通过了,而对于其中的物权编很多人还不清楚。近日民法典开讲,专家深度解读物权编。那物权编具体认可了哪些类型的物权?这个视频讲解你不能错过!
图片为中央电视台(CCTV-12)《法治深壹度》栏目截图
一、民法典开讲:专家解读物权编!
1.物权编回应了破解小区业主维权难、居住权制度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等热点问题;
2.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物权编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3.对于一些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引发的纠纷,物权编赋予了相关部门一定的义务去积极履行职责。
聚焦物权编重要变化:
1.物权编在用益物权部分专章规定居住权;
2.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3.对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问题,物权编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等。
二、物权编草案认可了哪些类型的物权?
参与物权编专家建议稿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物权编草案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这样一种重要的类型区分。所有权就是在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上所享有的物权,而对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来讲,主要就是对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有些情形下是在他人的权利上享有的物权。然后对所有权来讲,在物权编草案里,还可以再做进一步的类型区分。比如,根据所有权主体的不同,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之分。另外还可以根据究竟是由单个民事主体来享有所有权,还是由多个民事主体来享有所有权,在物权编草案里又分为单独享有的所有权和共有权,而且作为单独享有的所有权和共有权并存的一种方式,物权编草案还认可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单独享有的所有权,又包括对共有部分共同享有的所有权,还包括对共同事务的管理权。
三、民法典物权编视频讲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孙宪忠接受央视《法治深壹读》栏目采访,全面细致地解读民法典物权编。
点击链接观看视频:http://iolaw.cssn.cn/rdsp/202005/t20200524_5133306.shtml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物权编的专家讲解,希望能进一步的帮助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