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增12例境外输入病例!如何防范境外输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报道,截止3月26日7时,内蒙古新增12例境外输入病例,那么,如何防范境外输入?

内蒙古新增12例境外输入病例

一、内蒙古新增12例境外输入病例

2020年3月25日9时至26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例、疑似病例2例。

其中,新增5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乘坐CA856(伦敦-北京)航班,从首都国际机场分流到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按照对入境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排查,经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余7例确诊病例为之前的疑似病例诊断为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26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疑似病例5例。

以上患者均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所有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在呼和浩特市定点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全程闭环管理。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境外人员经停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何防范境外输入?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将防止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1、严密监测评估全球疫情

海关总署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发展态势,科学研判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风险,并根据动态评估结果,确定口岸需重点防控的国家和地区,及时发布警示通报,修订下发6版口岸防控技术方案和2版操作指南,分级分类指导全国口岸做好防控工作。

2、全面实施健康申报制度

海关总署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为方便填写,我们开发了相应的微信小程序和APP,入境人员可提前用手机填报,生成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核。3月17日,全国口岸启用第五版健康申明卡,增加了“健康申明须知”内容,明确告知入境人员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等,如有隐瞒或虚假申报,将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开展入境卫生检疫

各级海关对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的交通工具100%进行风险布控,100%实施指定地点登临检疫。做好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严格实施入境交通工具的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的口岸检疫措施,所谓“三查”就是全面开展健康申明卡核查、体温监测筛查、医学巡查;所谓“三排”就是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所谓“一转运”就是对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做后续处置。

4、不断深化联防联控合作

海关总署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在信息共享、联合布控、人员处置等方面密切合作。同时,全国各级海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主动联系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做好各类入境人员及相关信息的移送,确保无缝对接、闭环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