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止报复性涨价!涨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附具体相关规定!

由于疫情原因,很多餐饮以及其它企业都受到一定的创伤。因此在复工复产期间,出现了提价的现象。近日,山东规定禁止报复性涨价,那涨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山东禁止报复性涨价是怎么回事?

4月14日,“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面对当前困难,经常会‘抱团取暖’,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健14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省出台两个“反垄断合规指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支持,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垄断行为。

山东将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疫重点物资,关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民生领域,重点查处以上行业领域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固定转售价格等垄断协议行为,以及拒绝交易、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张健介绍,对经营者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成的,有利于技术进步、增进效率的协议,如研发药品疫苗、医疗器械,改进检测技术等行为,符合《反垄断法》豁免条例规定的,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向总局申报给予豁免。

现阶段出现了一些企业“抱团取暖”“报复性涨价”等情况,特别餐饮价格的上涨导致民众反映强烈。

二、涨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一级调研员李军表示,如果市场内的大部分同业经营者共同达成了协同涨价的协议,使得相关市场的同业竞争被限制,消费者无法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时,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业协会以自律为名,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也触碰了《反垄断法》的红线,涉嫌构成行业协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法撤销登记。”李军介绍说。

据悉,山东将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疫重点物资,关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民生领域,重点查处以上行业领域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固定转售价格等垄断协议行为,以及拒绝交易、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餐饮涨价了?

此前本网就有发布部分知名餐饮企业涨价名单。

西贝莜面村涨价

近日,有网友爆料,北京的西贝莜面村大幅涨价,“本来以为海底捞涨价涨得有点多,转眼看了下西贝的外卖菜单,土豆条炖牛肉80了,酸菜封缸肉80多,海底捞和西贝比真的是毛毛雨。”

喜茶涨价2元

近日有媒体报道,喜茶多款产品涨价2元,如“奶茶波波”“芝芝莓莓”“多肉葡萄”等产品的价位在原来25元、30元、28元的基础上涨了2元。对此,喜茶工作人员回应中新网记者称,一共才五款产品涨价,而且是因为原料成本上升才调整的价格,和疫情也没有必然关系。

疫情之后复产复工复业,不同的商家有不同的路径选择。有的涨价攫利,有的降价促销,这都是正常现象。需要重申的是,每一个商业决策,都必然会有对应的后果。而愿意尝试改变,愿意承担后果的勇气,恰恰是一个市场恢复正常化的指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