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哪些部门?具体如何申请?

不少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有关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宜,那么根据最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哪些部门?具体如何申请?

涉及的部门有哪些?

一般来说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农业等多个部门。

具体如何申请?

需满足的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登记注册步骤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注册:

(一)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办理营业执照,这方面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农民提交户口本复印件,非农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成员提供营业执照);

7、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村委会提交的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此外,合作社成员必须要有5名以上成员才能设立,农民成员至少占总数的8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作社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二)到县公安局制定刻章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四)到县国(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复印件。

(五)到银行办理开户和账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六)到县农业局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七)除以上列的费用外,再不要任何费用。